-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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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内容: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根据公司 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芯”)、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远程”)、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8,690.00万元。
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3年11月28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 476,557.00万元;同意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郭磊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业务,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委员端木晓露女士回避表决,主任委员汪家常先生、委员晏成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 2023年度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53,172.00万元增加至 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原预计2023年度预计金额 调整后2023年度预计金额 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 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250.00 400.00 188.77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原材料 0 50.00 0 主要为采购原材料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53,172.00 70,172.00 20,959.53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商品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120,000.00 130,000.00 115,518.66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本次增加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增加后2023年度预计金额 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 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140,000.00 44,182.09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400.00 188.77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40.00 16.27 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2,426.00 2,402.9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300.00 128.63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1,153.00 -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原材料 50.00 主要为采购原材料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451.00 9.91 主要为广宣活动、商务大会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500.00 - 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
杭州吉利汽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60.00 - 信息化服务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45.00 - 信息化服务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130,000.00 115,518.66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115,000.00 13,637.81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6,549.00 865.64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70,172.00 20,959.53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100.00 - 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零部件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691.00 - 主要为销售变速器等汽车零部件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770.00 174.97 主要为销售变速器等汽车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80.00 0.74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30.00 - 主要为销售变速器等汽车零部件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3,40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34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3,00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1,000.00 - 受托开发新产品
注:1、公司在进行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现根据公司 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30,000.00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8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90,000.00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5,2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30,000.00 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5,00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 3,250.00 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410.00 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原材料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1,660.00 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广宣活动、信息服务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180.00 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4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16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2,98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120,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3,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540.00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500.00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14,190.00 主要为销售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2,330.00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3,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3,000.00 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660.00 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300.00 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730.00 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5,560.00 受托开发新产品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100.00 受托开发新产品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汽车、汽车零部件;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的租赁;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股东情况: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50%的股权,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集团50%的股权。
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远程商用车集团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集团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批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通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通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远程智通是专业从事商用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远程智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充电桩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万物友好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万物友好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万物友好为公司关联法人。
万物友好是专门从事商用车运力服务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万物友好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吉利四川商用车100%的股权。
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吉利四川商用车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法人。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于商用车开发、设计、制造的企业。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园区吉利路388号
(5)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商用车、改装车、汽车底盘、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汽车技术咨询;经销:建材、五金产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吉利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山西吉利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山西吉利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山西吉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山西吉利专业从事新能源商用车的生产与销售企业,具有相应的销售渠道,生产能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山西吉利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汽车轮毂制造;箱包制造;箱包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密封胶制造;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铭岛实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书福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铭岛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铭岛实业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铭岛实业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绿荫路 618号研发车间 310室(自主申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认证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股东情况:浙江绿动醇氢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醇氢绿动 100.00%的股权。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醇氢绿动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醇氢绿动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绿动为公司关联法人。
醇氢绿动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绿动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 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1834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远程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远程智芯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智芯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远程商用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远程商用车研发100%的股权。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远程商用车研发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远程商用车研发为公司关联法人。
远程商用车研发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远程商用车研发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 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2235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任醇氢科技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副董事长郭磊先生、董事刘汉如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董事赵杰先生均任醇氢科技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醇氢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醇氢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新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醇氢科技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1782号1幢15楼1502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包装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阳光铭岛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阳光铭岛为公司关联法人。
阳光铭岛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阳光铭岛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适园西路585号311室(自主申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机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湖州智芯 100%的股权。
湖州智芯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湖州智芯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湖州智芯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湖州智芯为公司关联法人。
湖州智芯是一家专业从事于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湖州智芯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唐骏欧铃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任唐骏欧铃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唐骏欧铃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唐骏欧铃为公司关联法人。
唐骏欧铃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唐骏欧铃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722-1地块(秀英区石山镇美安四街2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货物进出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特种设备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东情况:浙江远程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远程 75%的股权,海口国家高新区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远程25%的股权。
海南远程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且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董事周建群先生、董事端木晓露女士均任海南远程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三)项的相关规定,海南远程为公司关联法人。
海南远程是一家专业从事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海南远程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5)经营范围:新能源整车、游乐设备、电动游览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客车、改装车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及维修,金属周转箱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自有动产的、不动产(房屋)的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客车、改装车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客车、改装车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州远程为公司控股股东远程商用车集团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湖州远程为公司关联法人。
湖州远程是一家专业从事于新能源整车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的企业,具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健全的服务团队。湖州远程经营正常,能够恪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 53,172.00万元增加至 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 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
根据公司 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醇氢绿动、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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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汉马科技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